古笑言封面新闻记者李庆王越欣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7月3日,记者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洪雅县人民法院余坪法庭近期审理了一起因将婚内财产赠与情人引发的财务返还纠纷案。
男子曾某将婚内财产36万余元转给情人王某。最终,法院判决王某返还给曾某妻子缪某25万元。
四年时间
男子给第三者转了36万余元
2018年,曾某与王某经打牌认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四年期间,曾某通过微信等方式转账给王某36万余元,后曾某主动向妻子缪某坦白并展示转账记录。
缪某知晓后,诉至洪雅县法院余坪法庭,要求王某返还36万余元。庭审中,缪某出示了曾某给第三者王某的转账记录,她陈述,王某知晓曾某有家庭,还曾数次打电话给她。王某辩称,并不是曾某单方面转钱给她,她也曾多次转钱、发红包给曾某,有手机记录为证,而且曾某的不少转账都用于两人吃饭、消费等。
法院判定
赠与无效应返还
经依法审理,法院认为,曾某对王某的赠与行为,超出了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夫妻财产的范畴,事前未征得其配偶的同意,事后亦未经过其追认。该赠与行为既侵犯了其配偶的财产权益,又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应为无效,故妻子缪某有权要求丈夫的情人王某返还受赠的财物。最终,法院判决王某返还缪某25万元。
法官提醒:
夫妻之间应互相忠诚
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对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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