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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中怎么进行监督管理

时间:2023-05-17 17:13:36 来源:找法网 分享至:

一、医疗事故处理中怎么进行监督管理

医疗事故处理中进行监督管理的方式如下:

1.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资料图)

2.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4.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二、做医疗事故鉴定要找哪个部门

找法网提醒您,做医疗事故鉴定要找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三、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需要多少钱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需要多少钱具体如下:

首次鉴定(市、地级鉴定)2200元∕例,再次鉴定(省级鉴定)3200元∕例。

1.尸体解剖的基准价为2500元至6000元不等;

2.医疗纠纷鉴定每例收费4300元;

3.伤残程度评定每例700元;

4.精神状态鉴定为每例600元;

5.手印鉴定则为每枚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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